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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节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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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么了?你平时也不这么吞吞吐吐

,这是他给您的。”

徐方的母亲虽是汉族,但却是湘西这一地区的本地人,早年上过一学,可架不住湘西这一地区的传说和迷信多,所以他母亲或多或少地信一些风俗传说,比如说,婚。

至于他收到的钱,他一律给住在市里的妻,分别存在不同的银行和家里不同的人名,然后用其它的钱炒炒票、房产什么的。如今过去两年了,一切都算正常,自己的妈妈、老婆、女儿都住在逐鹿县所属的市里,去年换了个新房,女儿也升初中了。只是最近自己有件事得让那个盗尸团去。团伙的姓史,所以每当徐方和小赵谈到那个团伙时都会用“姓史的”来代替。

“告诉他们七天以后的吉日让他们直接把女方抬到我大哥的墓地去,傍晚举行仪式,让他们怎么隐蔽怎么,这是给他们的酬劳。”徐方把小赵给他的那个信封又扔了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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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方表面上把小赵训斥了一番,但是并没有表态,小赵是他一手栽培的,可以说是自己人,这些年来他所的那些搬不到台面上的事,小赵大分都是知的,如今这个秘书也参与到这些不光彩的事来了,还把它们介绍给上司,看来他们早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。最后,徐方同意了,但是他有两个条件,那就是盗尸团不可以在逐鹿县太过频繁的活动,再有他不会直接和他们接,见面提要求什么的都给小赵去完成。一来他间接告诉了小赵他们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,他信任他;二来他想,万一有一天他们的行为被暴了,他可以拿小赵当挡箭牌,虽不能推的太一二净,但是凭他多年来积的人脉和经验,他还是可以摆平的,毕竟盗尸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事。

徐方想来想去,最方便的办法是找他一直罩着的盗尸团,虽然她不想这么,但母亲那边,他无法只能让小赵去协商,而那边也很快同意了。

“什么事?”

婚,也叫冥婚,是指一些未结婚的男女死去后,家人为了让他们死后的生活更加完满,会为其找到生辰八字、年龄相匹的同为已死的人冥婚,到时也会闹闹地举行一些仪式把两个已结为夫妻的尸合葬,虽说是迷信,但也寄托了生者希望死者过得更好的愿望。

徐方今年三十九岁了,在这个无关系无钱万事都难的社会里,凭着自己八面玲珑的能耐,摸爬打到如今的位置,他看透了官场,所以初工作时那一已经开始渐渐归于平淡。一年前,他开始接到神秘的信件,没有地址没有姓名,大致写的是写信人是一个专门盗尸的团伙,知湘西这边是养尸地,想发发财,得需要徐方的照应,所以写信和徐方拉关系。当然,不会让徐方白白照应,他们会给徐方好。刚开始徐方并没有回应,他怕是一个圈,暗地检查官员的品行什么的,他可不想让自己刚有起的事业就这么完了。直到他的秘书小赵跟他提起了这件事,小赵说他知这个盗尸团,因为以前的几起小案都是他帮忙盖过去的,如今这个团伙想要几票稍大的,小赵自己力量有限,所以让他们直接和徐方联系。小赵本来不想让徐方知自己参与去过,可是看他迟迟不回应,看来是怕这是个圈,所以不得不站来让徐方放心。

“好的,徐书记,还有一件事……”

小赵把一个信封递到徐方面前,徐方顺着信封往里看了看,薄薄的信封里面只装了一张□□。

徐方是党员,是无神论者,理来说为了保全自己是县委书记的名声他应该完全杜绝这件事,可是当他跟母亲谈过以后,被母亲骂成“不孝”时,他彻底妥协了。母亲主张婚的是在十三岁就死去的他的哥哥,并且是为了救爬到树上玩而不敢来的徐方,最后摔到树河里淹死的哥哥。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训斥他忘记了舍命保护他的大哥的恩,徐方叹了气,他没忘,他之所以拼命向上爬就是为了大哥不能的——让父母过上好日。如今父亲早已去世,只有母亲了。最后,他同意了为大哥冥婚,这也是他为哥哥能的最后一件事了,可是他也跟母亲说了,到时只需请个证婚人宣读婚书然后合葬即可,不能大张旗鼓地迎亲,晚上也不行,毕竟他是一县书记,大小是个政府官员,可不能为了这件事被弹劾了,母亲最后也同意了。

“嗯……”小赵犹豫起来,似乎是在想怎么说才是最恰当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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